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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國防訊息

國防部:公務預算需經審議三讀 報准核備後始得動支

  • 民國112年10月10日

(軍聞社記者陳軍均臺北10日電)針對媒體報導,政府規劃「編列第一預備金支應迫切性建案頭期款,立院無反對空間」乙情,國防部今日表示,新增第一預備金20億元係公務預算,仍需經立法院審議三讀,視個案需求,報經行政院核准,並向立法院核備後始得動支。

 國防部強調,全案依規定送立法院核備後,審查方式將依照立法院決議辦理。媒體所謂「尚方寶劍條款」並非事實。

 國防部指出,有關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建議,類案得依預算法第83條「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」,另行提出特別預算,考量敵情變化快速之迫切戰備需要,容有妥適性疑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