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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首場民安演習11日桃園登場 強化地方政府災防作為

  • 民國113年04月03日
全民防衛動員署物力動員處處長沈威志說明「民安10號演習」期程與實施方式。(軍聞社記者莊家宏攝)
全民防衛動員署物力動員處處長沈威志說明「民安10號演習」期程與實施方式。(軍聞社記者莊家宏攝)

(軍聞社記者莊家宏臺北3日電)國防部今日以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秘書單位立場,召開「113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(民安10號)演習說明記者會」,介紹「民安10號演習」期程與實施方式,藉以強化地方政府災防應變作為,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。

 全動署物力動員處處長沈威志表示,「民安演習」援例結合行政院「災害防救演習」,由全國22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採2年1輪方式辦理,演習主在強化各地方政府面對各類災害整備作為,並檢視防救災量能整合與應變機制。

 沈處長指出,今年「民安10演習」預於4月至7月間,由桃園市等3個直轄市及南投縣等8個縣(市)政府辦理,4月11日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年度第1場次「民安10號演習」,演習區分「兵棋推演」及「綜合實作」兩階段,首先在兵棋推演(上午)方面,由地方政府就戰時及天然災害等複合式災變,依想定狀況研擬應處作為,驗證應變計畫可行性,所獲成果納入各項修訂作業。

 在綜合實作(下午)部分,由地方首長擔任指揮官,統籌轄屬公、民營事業單位及民防團隊、替代役(含備役)、救難、志工團體、國軍及後備軍人輔導組織等單位,並依演習想定狀況,採「實物、實地、實作」方式,驗證緊急事故應變整合機制。

 此次演練重點,包含在戰時景況下的戰災搶救課目占70%以上,地方政府演練「聯合應變中心」開設,驗證指管機制,並選定轄區內重要民生、經建及關鍵基礎設施,並於現地操演緊急搶救作為,同時也演練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編組及開設演練,並邀請潛勢區民眾配合演習,加強推廣緊急避難包攜行運用。

 另外,針對4月11日將由桃園市辦理第一場次,是否會因地震災害順延或更動,沈處長說,有鑒於去年嘉義市曾經因為颱風,民安演習停止辦理,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素,民安演習有延後或停辦狀況,因此,今年民安10號演習訓令中,特別增加在緊急狀況時,賦予地方首長可進行適當調整權力,由於地震才剛發生,全動署後續會與桃園市政府保持密切聯繫。

113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(民安10號)演習期程表。(國防部提供)
113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(民安10號)演習期程表。(國防部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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