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軍聞社記者蔡枋澐臺北26日電)針對媒體報導「國防部動員準備令下達就管制及優先使用媒體」等情,國防部今日表示,考量戰時或緊急狀態下,對正確資訊傳播及錯、假訊息處理,必須有效規範,現行「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」,已就應配合辦理事項訂有規範;另如「災害防救法」及「傳染病防治法」,亦有相關規定。
國防部指出,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」修正草案,主要區分動員前、後,對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的管理規定,期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,係應對敵人認知作戰威脅、確保國家安全的必要措施。
國防部強調,部分媒體所謂「如同戒嚴軍管」,並非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