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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國防訊息

國防部開放循退場機制提前退伍者 離營滿一年可申請再入營

  • 民國113年11月19日

(軍聞社記者陳傳奇臺北19日電)針對媒體報導,國軍為解決人力不足問題,「開放不適服退伍5年內士官兵再入營」等內容,國防部今日表示,分析發現部分提前退伍人員,其「不適服」因素已消失且無涉品德違失,為提供服役機會,開放循退場機制提前退伍人員,離營滿一年可申請再入營。

 國防部指出,為強化國軍人才招募,達成兵力目標,分析發現部分申請提前退伍人員,造成其「不適服」之經濟、家庭等因素已消失,且無涉品德違失。為提供其重返部隊服役機會,鼓勵有志青年從軍報國,爰修正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」及「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」,開放循退場機制提前退伍人員,離營滿一年可申請再入營;惟其年齡、體格、離營前考績等甄選標準維持不變。

 國防部說,另參考醫學研究,「辨色力異常(色弱)」人員除特定任務受限外,仍可執行一般勤務;且屬常備兵體位,需服義務役。考量戰訓標準一致原則,乃另開放報考部分不受影響職類,並以無礙任務遂行為前提。

 此外,有關開放「國中學歷」報考志願士兵乙節,國防部澄清並非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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