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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審查懲罰法與軍權處理法草案 精進國軍懲罰與人權制度

  • 民國113年04月24日
邱部長24日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。(軍聞社記者李忠軒攝)
邱部長24日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。(軍聞社記者李忠軒攝)

(軍聞社記者李忠軒臺北24日電)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安排聯席會議,針對「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」及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」進行審查,國防部長邱國正除感謝委員會對國防事務的支持,並備詢答覆相關議題。

 邱部長表示,現行「陸海空軍懲罰法」於民國19年制定,並於104年進行第五次修正,審酌當前國軍兵力結構及法制思維實況,與陸海空軍懲罰法立法與歷次修正時間不同,為適切保障軍中人權與維護部隊紀律,國防部邀請學者專家做通盤檢討,並提出修正草案,以精進國軍懲罰制度。另外,現行的軍人權益救濟範圍,分散於各訴願法與行政法令之中,無統一適用的法律,因此擬具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」,使國軍官兵未來在面對權益事件爭議時,獲得明確且便捷的救濟途徑。

 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中將表示,現行「陸海空軍懲罰法」大致承襲民國19年當時的體例,不符現行法制思維,國防部自109年起成立修法小組,參考外國立法、學說及司法實務見解,並與司法院、法務部等機關召開近50次會議,另赴國軍單位與不同職務的官、士、兵辦理15場座談,再由行政院召集25次逐條審查會議後,最終完成修正草案。

 在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」方面,沈司長表示,司法院於民國108年11月29日作成釋字第785號解釋,放寬公務員提起司法救濟的範疇,軍人為廣義的公務員,惟現行軍人權益之救濟係按爭議類型,依訴願法或機關自行訂定的行政規則辦理,欠缺整合整合的法律規範,部分爭議類型也不許提起司法救濟,為填補現行法制上的不足,整合現行多元分歧的救濟管道,國防部特別擬具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」。

 沈司長指出,此次懲罰法修正草案與軍權法草案均是為堅實部隊紀律與國防戰力,同時適切回應近期社會關切的軍中人權等國防議題,實屬國軍法制上的重要里程碑,期能儘早完備立法程序。

沈司長說明懲罰法與軍權處理法草案並答覆委員質詢。(軍聞社記者李忠軒攝)
沈司長說明懲罰法與軍權處理法草案並答覆委員質詢。(軍聞社記者李忠軒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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